公安一男子砸车玻璃盗窃获刑八个月-澳客下载

公安一男子砸车玻璃盗窃获刑八个月

作者: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20-12-07  访问次数:418

不少人有这样的习惯,喜欢把一些物品放在爱车里,认为很安全。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砸车玻璃的盗窃案件。

2019年12月的一天,小石(化名)正为收入发愁,眼看别人一年辛苦打拼,有了劳动成果,游手好闲的他只能干着急。一天夜里,等到凌晨两点,他携带手电筒、弹弓、钢珠、手套,从公安县南平镇乘车来到斗湖堤镇,寻找盗窃作案目标。

当他来到某小区侧门人行道上时,发现停放着一辆黑色奔驰汽车。小石用弹弓、钢珠将该车的后挡风玻璃、后侧三角玻璃击碎后,推开玻璃,将车内后备箱的2个皮包和价值1404元的黄鹤楼牌香烟盗走,从皮包内搜出1055元现金,共计现金及物资折款2459元,所得赃款被他挥霍一空。不久后,小石准备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小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盗窃所得财物2459元退赔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汽车不是保险箱,车主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覆盖的区域,不要在车内放置现金、手机、提包等贵重物品,即使手提包是空的,也不要闲置在车内,以防万一。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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