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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2126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我市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自2007年启用以来,由于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各法院执行干警特别是信息管理人员付出了辛勤努力,我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系统运行正常,干警案件信息录入意识进一步增强,案件录入率稳步提升。但是,根据省高院年前下发的全省2010年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情况通报反映,我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中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随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的逐步推进,省法院还以中院为单位通报了各地“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和“执结标的到位率”三项指标,我市法院上述指标均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排位不理想。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力争在2011年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执行工作“三率”落后现状,以优良的业绩迎接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执行案件相关信息,是信息时代、网络时代办理执行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司法透明度,保障社会各界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要,是保障执行人员依法公正、廉洁、高效执法的需要。各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思想统一到上级法院的要求上来。各法院执行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认真督促,具体过问,及时组织信息录入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培训、系统运营、维护、数据采集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案件录入率达100%。
  二、进一步提高案件信息录入的完整性。随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的深入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的完整与各项考评标准的联系日趋紧密,特别是执行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和“执结标的到位率”三项指标,更是直接关系到各地创建目标的完成与否。因此,各法院务必做到:一要督促检查本院执行案件信息的日常录入工作,在保证案件录入率100%的同时,还要确保案件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和案件信息录入质量;二要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认真分析本院“三率”指标不理想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扭转被动局面,为完成创建目标提供数据支撑。
  三、对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各法院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加强与上级法院信息录入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的沟通与联系,确保信息管理系统平稳有效运行。
  对各法院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情况,中院将经常性进行网上抽查,定期排位通报。抽查结果及排位情况将作为中院对各基层法院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望各法院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长高度重视。目前已至三月中旬,省法院将于本月底或四月初以中院为单位对全省2011年一季度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并排位通报。请各法院接此通知后迅速检查本院案件信息录入情况,未录的要及时补录,已录的要检查录入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确保不拖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后腿。
  附:全市法院2010年1-12月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情况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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