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廉洁公正司法 荆州中院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澳客下载

促进廉洁公正司法 荆州中院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20-05-21  访问次数:7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近日,荆州中院在全院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即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情况,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促进廉洁公正司法,防止内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对象为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开除公职以及雇员制、合同制工作人员,活动分为摸底自查、情况汇总、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四个阶段,其中推动落实阶段贯穿活动全程。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根除人民法院存在的案件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


      活动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广大干警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成效。要实事求是,全院各部门特别是审执部门要如实提供情况,分管院领导要对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要对部门上报的情况及数据审核把关,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严肃问责。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总结各自牵头或负责的工作开展情况,由相关部门汇总后及时报告省院。

文章出处: 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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