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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心” 办 案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47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我是松滋市人民法院沙道观法庭一位普通的乡村法官,几十年工作在基层,没有显赫的职位,也没有耀眼的名望,更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我有一颗勤备、朴实、善良的为民之心,有一种浩然正气,努力为民众服务的博大胸怀,在平凡的工作上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用自己的行动,真正诠释了法官之美,法律之情和公正之义。
“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一名老法官,我深知其中的道理。担任法官十几年来,凭着对审判事业的孜孜追求,对公平正义的深刻理解,始终坚持把强素质、增能力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如饥似渴地利用一切时间学习,以养成法官的精神睿智,在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培训的同时,总是见缝插针的挤时间学习,同志们都称我是一个“越忙越学”的人,就连出门办案也要在公文包里带上几本理论原著,或有关法律书籍,每遇办案间隙的一点时间,就马上沉浸于学习愉悦之中。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在十几年的法官生涯中,潜心研究农村案件的审理工作,总结出一套“访、调、审、执、收”的五字办案法。通过“五字”办案法,审理案件上千件,年结案率100%,调解率达80%以上,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缠诉,也正因为如此,“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接踵而来,但我没有丝毫陶醉,前进的脚步反而更加稳定。有人问我经验时,我说,没有什么经验,自己只不过是一直在用“心”办案而已,把每一件案当做自己的事去办。对讨薪者,我不厌其烦地东奔西走,努力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权益,面对身处绝境期盼救命钱的受害人,我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快审快结,使当事人能尽快得到救治,面对孤苦无依,请求赡养费的老人,我慷慨解囊,亲切、热情地为老人提供便利。
用诚心倾听民声,用真心化解民怨。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每案必访的传统。因为我深知,在农村,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诉讼能力还普遍比较弱,他们对法律的程序公正和形式合理性难以理解,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时,往往坚信法院不公,偏袒对方,并转而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抗争,法官的深入走访,可以有效消融当事人的这些不满情绪,因为他们可以在法官艰苦走访中感受到公正地对待过程。
沙道观镇西岗尾村的刘老汉74岁,2007年5月在法庭打官司要求子女赡养,刘老汉有三个儿子,经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刘老汉在大儿子家居住,三人每年给老人120斤米、15斤油、120元钱,生病住院治疗三人平均负担。我第一次回访时,老汉说,小儿子没按协议履行,我便骑车到田间找到小儿子,小儿子说是我爱人不想给,说大哥得的财产多些,这样我又同小儿子回家把他的爱人找来,又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得其履行了义务。我当时和大儿子的爱人交谈时发现有些怨言情绪(过了几个月,我有点不放心)我想过几天后再来和他谈谈,没想到我的胃病复发,住院两个月,我仍不放心,等我病稍有好转,就又马上骑车到大儿子家,果然不出我所料,经了解,因大媳妇嫌弃老人脏不爱干净,把老人放在牛栏屋里居住(原来是住牛的,现在空着)。我看看老人那样无助的表情,我心酸了,当即把大儿子、大媳妇叫来,我并没有批评他们,而是上前把老人的脏衣服换掉。因老人前几天下肢风湿病复发瘫痪在床上不能自理,我这一行动使大儿子、大媳妇很感动,并主动上前把老人的床单、内衣、内裤进行更换,在我的建议下,他们又把老人安排在正房居住。我走时,老人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丁法官。”这时,我才感受到法官的份量。
涴市镇万安桥村的曾某和张某是邻居,因为相邻通行问题闹到法庭,差点成了生死仇人,经过我精心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协议,案件审结后,我还是感到不放心,三次到曾某和张某家进行回访,有效的防止了矛盾的再次激化。通过回访,使120多对曾经打了官司的冤家消除隔阂,解决后续问题35起,为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不和谐的因素。
都说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庄严的,法官是铁面无私的,这话一点也不假。身为法官我时刻不忘用“公生明,廉生威”的苦训来警示自己,但是,要说法律是“死”的,法官是冷漠的,那就错了。我在多年的工作中,深深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法官判案不是对法律条文进行机械的引用或简单的说教,法官应该用“心”在办案,用“情”在演绎法律,特别是在农村,案件当事人大多是一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一个好的法官,就是要能让当事人从“吵”着进来,到“笑”着出去。
陈某是沙道观镇家鹅湖村的一位75岁老人,有四个儿女。一天,老人跌跌撞撞来到法庭,要求儿女们履行赡养义务,听完老人的哭诉,我再也坐不住了,我跑到镇上联系了一台三轮出租车,亲自护送老人回家,老人的小儿子见我冒雨亲自己送他父亲回家,既惊诧又感动,表示一定好好对待老父亲,我当即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没想到老人却帮小儿子求起情来,原来,陈某的另三个儿女都居住在外地,照顾老人的任务就落在小儿子一个人身上,而陈某觉得小儿子吃了亏,想帮他做点什么,结果总是好心办坏事,小儿子数落了父亲几句后,老人一气之下就跑到法庭,我总算是松了口气,而我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联系上了老人的其他儿女,希望他们多回家看看老父亲,老人现在逢人便讲“我在沙道观有一个落脚处了”。2007年9月,残疾人李某找到我,诉说他的妻子不按离婚协议支付小孩抚养费,小孩正面临着失学,我一面做好安抚、稳定工作,一面与当地村组取得联系,督促其妻履行义务,临近中午,我特地为李某买来了午餐和返家的车票,李某上车时,我又拿出身上仅剩的120元,让其回去补交孩子上学的书杂费,并嘱咐他千万别耽误孩子的学习。
“一个合格的法官背后,只能有洁白朴实的生活”,时代先锋宋鱼水法官如是说。的确,在法官一次次给冲突带来和谐,给缪误传来了真理,给疑虑鼓起了信心,为绝望带来了希望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步入了一个孤独的“世外桃源”,昔日老友已变得陌生,家人也有满腹牢骚,但是,我并不后悔,因为我觉得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面对着高贵和庸俗的碰撞,清贫和金钱的较量,寂寞和繁华的斗争,我始终保持一身正气,慎思明查,不在人情、权力、金钱面前低头,以高尚的人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007年5月,我负责审理陈某诉黄某人身损害赔偿诉纠纷案时,发现陈某为了谋取更多的赔偿,在伤情、费用方面做了一些手脚,提交了不少虚假证据,陈某慌了神,委托我的同学前来说情送礼,希望我能在证据认定方面高抬贵手,不要这么认真,我当即严辞拒绝了老同学的请求,“我如果照你们说的做了,我就是对法律不忠,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最后,我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所有虚假证据一一剔出,依法据实作出了判决,并对陈某的行为也依法进行了制裁,正是由于我刚直不阿,在当地赢得了“黑脸包公”的赞誉,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100%。
“蜜蜂只在黑暗中酿蜜,思想只是在缄默中孕育,美德也只有在幽居中产生”,我作为一名普通的乡村法官,十几年默默奉献,显露的是“甘化我身守正义”的铮铮铁骨,捧出的是“毕生护法为人民”的耿耿丹心,我既然选择了远方,那么就只能风雨兼程地向前,既然我选择了法官作为职业,那么也就只能把法律作为终生信仰,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最高目标,并为之奋斗终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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