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旧案 执行威慑促执结
作者: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21-04-08 访问次数:514
“法官,我今天把剩余的欠款全部还清,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下了。” 3月31日,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法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15年,王某因借贷纠纷被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王某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分期偿还欠款44000元,但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2017年,该案进入执行阶段,首次执行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分三次向申请执行人章某还款7500元,后经查控,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3月,公安法院执行局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集中清理积案、旧案,并强化执行威慑力,对拒执行为依法采取拘传、司法拘留等举措,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电话回访,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于是对该案迅速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对其进行劝说、释法明理,以法理结合情理的方式,摆明利害关系。迫于压力,王某与申请执行人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还清了剩余欠款,法院对其解除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令。至此,该案执行完毕,画上了圆满句号。
在教育整顿第一阶段,公安法院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审判质效,以提升审执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为目标,切实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截至目前,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并结案的有21件,执结标的额1086万余元。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