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洪湖法院强化执行惩戒力度 敦促被执行人还款-澳客下载

【我为群众办实事】洪湖法院强化执行惩戒力度 敦促被执行人还款

作者: 杨岭    发布时间:2021-04-16  访问次数:524

近日,洪湖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该案被执行人此前一直态度顽固,屡次调解均置若罔闻,直到要被司法拘留,立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9年4月,陈某某在农贸市场内因卖鱼与张某某发生口角,两人发生撕扯打架,期间张某某用右手向陈某某头部击打,造成陈某某昏迷倒地被送往医院治疗。事后双方经派出所调解协商未果,陈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洪湖法院,请求张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洪湖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某赔偿陈某某各项费用合计二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21年1月,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银行账户存款,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多次与其电话联系沟通,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洪湖法院协商,但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4月12日,执行法官再次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洪湖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被执行人依然表现出没有钱、无所谓的态度。为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执行干警准备宣布拘留的时候,被执行人开始慌了,马上让自己亲属回家筹钱,迅速将两万元现金赔偿给申请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为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洪湖法院强化执行惩戒力度,通过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逐步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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