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六合彩”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 三被告人获刑-澳客下载

以买”六合彩”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 三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0-12-21  访问次数:294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足不出户便可晓天下事。查资料、看新闻、买菜、购物等等,网络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的同时,但随着各种支付手段、网络工具的发展,骗局的套路也在不断翻新,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诈骗工具。

近日松滋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买”六合彩”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三被告人犯诈骗罪,均被判处刑罚。

案情回顾:2018年5月,被告人张某某(化名)、李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与邓某某(化名)、许某某(化名)、徐某某(化名)(此三人均另案处理)相互邀约,共谋利用改号软件买“六合彩”(俗称“买码”)骗钱后平分;邓某某负责改号软件的操作使用,六人共同寻找“码庄”实施诈骗。2018年6月,六人至湖北省松滋市实施诈骗作案二起,骗得人民币共计22000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共谋以非法占有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既遂22000元,未遂1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被告人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温馨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贪图便宜轻信身份不明之人,不被表象所蒙蔽,切勿给骗子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上当受骗,请及时报警处置,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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