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离婚时净身出户且离婚后没有收入 用不用给抚养费?-澳客下载

以案说法:离婚时净身出户且离婚后没有收入 用不用给抚养费?

作者: 周姚桃    发布时间:2020-09-30  访问次数:326

双方离婚时,如果已育有子女的,在离婚时会一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即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净身出户且离婚后没有收入,是不是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了?

伍某与朱某某于2014年1月在松滋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4年10月生育一子,取名伍某某,即该案原告。2019年7月,伍某与朱某某在松滋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伍某某随女方伍某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每个月1号汇入女方指定账户,孩子的教育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澳客下载的支付方式为每学期结束后,男方将费用汇入女方指定账户。在不影响小孩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行使探视权。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至今,因被告朱某某一直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原告遂诉至松滋法院。

被告朱某某辩称,受疫情影响,半年多没有收入,无力支付抚养费。被告与伍某婚后,被告务工所得均交由伍某保管,离婚时,被告是净身出户,要求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应分得的共同财产冲抵部分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伍某与朱某某协议离婚时,约定按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学费各自承担50%,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现原告主张被告朱某某支付自离婚协议签订之日次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日共13个月的抚养费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伍某与朱某某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已经注明双方无共同财产,被告现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亦属另一法律关系,在该案中法院不予处理。最终法院判决由被告朱某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抚养费以及教育费共计12489.5元。

法官提醒: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一定的期限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参考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其中根据司法解释,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到30%确定抚养费。

既然有固定收入的按该收入的20%到30%确定,那没有收入就不给了?其实还真有很多人这样想,实际并不是这样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收入的多少仅是作为支付抚养费作参考,即使是在离婚时,一方暂时失业或有其它经济困难的,都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只是会影响到抚养费金额的多少,所以离婚时,即使一方暂时没有工资收入,其仍应当支付最低限度的抚养费,并不是完全不用支付。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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