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613
——曾立宏同志事迹介绍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来自锦绣如林的石首市。站在这里向大家进行汇报,我觉得非常幸运;能够工作和生活在一个优秀的团队之中,我觉得更加幸运。在石首市人民法院、在我身边,经常会看到一些默默奉献的共产党员,我常常会被他们平凡的身影背后散发出的、共产党员所特有的魅力而折服,而感动。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我们这个特殊行业中的一名佼佼者。他,就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石首市人民法院调关法庭庭长曾立宏。
曾立宏同志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他长期工作在审判最前沿,是石首市人民法院爱岗敬业的排头兵。他一心为民,由于多年的劳顿,还不到四十岁的他却早已两鬓斑白。他靠着对法院事业的执著追求,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2000年他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经济审判先进个人”,200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在这两年内连续三次被石首市人民法院通令嘉奖,2000年和2007年分别被石首市人民法院授予“十佳标兵”、“最佳庭长”的称号。今年四月,他又被石首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十佳干警”的光荣称号。
这一串串的荣誉从何而来?就从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执法、关注民生而来。他始终记得在刚刚进入法院工作时,一位老庭长曾告诫他:法院工作没有什么秘诀,只要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便能将为民服务的本职工作做好。他将这句教诲铭记于心,几十年如一日,坚持“与书本为伴、与良师为友”。他常常利用休息时间,刻苦钻研,先后取得了业大、自修本科文凭。丰富的知识积累也让他练就了坚实的专业本领。在他工作至今的二十多年里,他承办的2000余起案件中,没有发生过一起因为裁判不公而导致上诉、改判的情况;没有发现一次因为处理不当而导致纠缠、上访的案件。曾庭长常对庭里所有基层干警说:“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在常年的工作中,会遇到成千上万件案例,或许你觉得有一次失误算不了什么,但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一辈子就可能只上一回法庭。你的失误会直接影响他对我们执法的失望、对法律的怀疑。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保证零失误,认真扎实地对待每一个案件”。要问他工作中有什么诀窍,他总会提起那位曾经指导过他的老庭长的话: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曾庭长就是如此,一如既往地学法、讲法,依靠法律使人信服。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他的工作能力,也让群众看到了法律的威严之处。他,就是一名法律的捍卫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曾庭长除了对自己严格要求,还想尽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学习活动,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展开政治、业务培训,经常将案件当作实例拿到庭务会上与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增进了全庭干警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与了解。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调关法庭近三年已有两名干警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还有1名正在积极备考。目前,全庭干警的综合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他,也是我们学习的引领者、调关法庭的引路人。回想去年四月,他刚被选派到调关法庭担任庭长,当时调关法庭虽然也是荆州乃至全省的先进法庭,但由于经费短缺,庭内压力较大等多方面的原因,工作曾一度处于被动状态。如何让庭里的工作恢复正常,并取得积极的进展?曾庭长开始了积极的思考,他上任后,点燃了三把火。这是三把激励队伍斗志的熊熊大火。
第一把火:匡扶正义,严格执法。他将“法不容情”演绎到了极限。在执行一件侵权案件中,尽管判决书早已生效,但当事人王某自恃与某市领导有亲属关系,一直拒不履行,原告也担心市领导会干涉此事,而有点泄气。曾庭长了解情况后,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曾多次向王某执行,并深入细致的宣传法律,告知拒不执行的后果。但王某仍不履行,曾庭长果断决定对王某拘留十五天,事情发生后,该市领导亲自到法庭询问情况,并到看守所核实,曾庭长面对这位王某的直系亲属——市级领导的询问,他不卑不亢,如实进行汇报。当这位市领导了解到法庭在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后,他在看守所对王某说:“法院都这样对你做工作了,你还是不听,拘留你是活该!”曾庭长就不受人情诱惑、不受任何干扰,在群众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二把火:以身作则,管理庭务。自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实施后,庭里收入锐减,他为了节省开支,停用了小车,每天提前半个小时,自费搭乘公车上、下班。有送达、调查任务时,近一点的完全靠步行,远了,就骑乘摩托车。半年下来,仅这一项开支就节省了一万五千余元,有效地减轻了法院的债务负担。在庭务管理中,在执行法院的规章制度或文件精神时,曾庭长同样是“严”字当头。调关法庭里正式干警只有三人,但聘用人员就有两人。每月支付聘用人员的工资也成了让曾庭长头痛的大事。去年7月,法院党组为了减轻法庭的压力,出台文件,要求各法庭坚决清退聘用人员。面对众多的责难、谩骂,甚至冒着死亡的威胁,曾庭长的工作目标丝毫没有动摇、工作态度更加坚决。面对临时工,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仅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就率先将两名工作了十年的临时人员进行了清退,并自筹资金予以补偿,为全院临时工的清退工作开了一个好头。由于工作出色,效果明显,他的这项工作得到了院党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这就是他,有一个“死脑筋”,凭着一股韧劲将庭内的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他还有一个“铁规则”:坚决扣除工作不踏实、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人的补助,并且,不发一分钱的奖金!有旁人问他哪里来的胆子?他说:“胆子是制度给的,有制度就有胆子。”遇到内部一名不遵守考勤制度的人员,经过多次教育后,这名干警依然是我行我素。眼看着他的言行给庭内的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曾庭长按照规章制度将这名自由散漫、不遵守考勤制度的干警交到监察室予以纪律处分!“执行制度一视同仁,严格奖惩兑现,就能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这就是他的治庭方略。他的“死脑筋”与“铁规则”让庭里的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轨,并走在了石首市法院系统各单位的前列。
第三把火,关注民生,执法为民。权为民用,是司法为民的实质所在,我们的审判权是人民所给,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曾庭长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执行一位叫毕则珍的老人与小河口镇的贫困村——半头岭村债务纠纷一案中,由于该村集体经济相当困难,以至于判决生效四年后,还有3000余元未执行到位,申请人毕则珍已经有80高龄了,因病瘫痪在床多年,其老伴也行动不便,他们为了拿回这3000多元的养命钱,多次上访求助。曾庭长上任了解到这一情况,就立即到毕则珍的病床钱核实案情、制定执行方案。他先后四次到小河口镇找村书记,找镇里领导做工作并争取支持,可都没有效果。最后一次去是在去年农历腊月二十三,由于天降大雪,河面的汽渡已经封渡,曾庭长就带着庭里的两名干警一起乘人渡过江,寒风凛冽,大雪纷飞,他们一行三人步行到半头岭村,途中几次滑到又爬起来……劳累的他们又站在了村领导面前,与他们悉心交谈。也许是被法律的威严所震撼、也许是被曾庭长的精神所感动,半头岭的村支书自己将垫钱将所有执行款全部交到了曾庭长手中。他们三人返回时,已经是掌灯时分,夜色中的他们此时比起来时的心情已经是轻松了许多。第二天,也就是农历过小年,曾庭长将所有执行款送到了毕则珍家里时,他们感动得老泪纵横,非要拿出300元以示谢意,曾庭长婉言谢绝。
法律体现的是公众意志,所以法与情并不是矛盾的。曾庭长在协调法与情之间的关系时,又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在石首市桃花山镇福利院有个秦老汉,他双目失明,自己吃五保,还将节省下来的1000元养命钱借给了别人。欠账人却躲了起来,秦老汉只有求助于法庭,法院判决生效,可欠账人一直逃离在外,秦老汉急需用钱,于是屡屡找法庭要求执行,我们常常看到秦老汉拄着拐杖到法庭等着他的养命钱。曾庭长觉得秦老汉无亲无故,又双目失明,确实可怜,便号召大家向老汉进行募捐,以解决暂时的难关。庭内的干警也被曾庭长的善心所感染了,许多人自发地为老汉捐钱。老汉拿着大家七拼八凑的钱,千恩万谢。法也容情,此情乃是公民的大众之情,还有很多这样的小事感动着当事人、也感动着我们。他常说:“能够在法庭工作,是福气,我愿意一辈子扎根基层,为淳朴的乡亲传递党的关怀,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由于这三把火落在实处、事情做得扎实、认真,调关法庭的内部、外部工作环境都有了根本的改善,也打开了法庭工作的局面。他还带领全庭干警积极参与石首市调关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使调关镇的“大调解”工作走在了荆州市的前列,称为了全省的试点乡镇。调关法庭在去年的市级首次年度综合考评中,也一举夺魁。
就是这样一个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曾立宏, 默默无闻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所做的一件件小事,像一串串晶莹剔透的珍珠,闪耀着他鲜活的人格魅力。曾庭长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一批人,他用十二分的真心、十二分的热忱、十二分的认真、十二分的真情、时时为民请愿、处处为民着想。他指引着我们在这条守法、执法、护法的路上走得更快、更远!
我的汇报结束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