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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友”找上门?小心被“杀猪”!

作者: 曹旭华    发布时间:2022-04-15  访问次数:760

在网络世界“邂逅”一位美丽、善良、经济独立的女孩,这对大多数未婚男青年来说,都算得上是“美事一桩”。

去年,陈某就碰到了这样一个“桃花大馅饼”——他在抖音上刷到一则广告,通过扫描二维码,添加了花店美女老板方小清(化名)的微信。二人聊爱好、聊相亲、聊爱情观,相谈甚欢,越聊越投机,越聊越有“火花”。

方小清去做义工、去海洋世界游玩、试穿汉服都会给陈某发照片。几天下来,陈某觉得方小清不仅漂亮大方,还温柔善良。陈某内心暗自窃喜,希望能和方小清继续发展下去。

在二人相识的第11天,“恰逢”方小清生日,方小清觉得自己一人过生日太寂寞,便提出以互换礼物的方式给彼此“温暖”。虽然收入并不高,但陈某依然大方答应了。

随后,方小清发给陈某一张支付截图,陈某见方小清给自己买了一条价值1100元的皮带,非常感动,便进入方小清推荐的店铺,给方小清下单了她看中的一款价值1680元的包包。

三天后,陈某收到皮带,虽然感觉皮带质量很一般,但也没在意。陈某查看店铺发货记录后,询问方小清有没有收到包包,是否喜欢。方小清表示非常喜欢。

又过了几天,当陈某再与方小清联系时,发现自己已被方小清拉黑,这一“情感挫折”让陈某困惑、沮丧了好一阵,但渐渐他也忘了这段“网络情缘”。

直到前不久,陈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请其协助调查一起网络诈骗案件。陈某这才发现,所谓的“方小清”,竟是一个诈骗团伙虚构出来的人物,“她”在微信中与众多男性保持好友关系,聊天内容都与自己的经历如出一辙,加好友的第3天聊爱好、第4天聊汉服、第5天聊相亲、第6天车爆胎了求助、第8天聊童年、第9天聊渣男……直到第11天,给方小清买礼物过生日……陈某才认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遇到了网络交友诈骗,成了“待宰的猪”。

本案中的诈骗团伙是一个近十人的团队,他们编写固定的“剧本”,通过打造一个在荆州定居的,美丽、善良、经济独立的虚拟女性形象“方小清”,与一众男性网友在微信上“邂逅”,继而在聊天中摩擦出暧昧情愫,让对方产生了“撞桃花”的错觉。

按照剧本设定,在取得网友信任后,第11天向网友谎称自己过生日,以互送礼物为由,向网友索要某个特定礼物,随即将诈骗团伙开设的微店链接发送给网友,诱导对方购买。当受害人在微店下单后,诈骗分子会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订单确认收货之时,也就是“美女方小清”销声匿迹之日。

那么,陈某又是如何被诈骗团伙“盯上”的呢?

法院审理发现,一些灰色广告公司会在网络上推送大量虚假广告。诈骗团伙便将自己的微信二维码名片置入到这些广告里,每有一个受害人通过这些链接添加微信,诈骗团伙就向广告公司支付2.5元至3元的费用。诈骗团伙将这一步称之为“上粉”。陈某就是在刷抖音时,扫了一个推销视频里出现的二维码,“错”加了“方小清”的微信。

在“不小心”成为好友后,诈骗团伙的业务员便开始“表演”,他们将提前准备好的文字、图片、视频在固定的时间发送给受害人,等到受害人在诈骗团伙开设的虚假店铺下单,便立即收网,坐收暴利。

真相大白,原来,陈某以为的“网恋”,从一开始便是一场有预谋的“网陷”。

最终该团伙近十人全部伏法,主犯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法官心语

为了牟取暴利,诈骗团伙常常翻新花样,令人防不胜防,很多受害人往往被骗了还不自知。在这里,法官提醒大家,网络交友要慎之又慎,只需牢记一条——凡是躲在网络背后需要你支付钱财的,不管金额多少,不管对方包装成何种形式,必须提高警惕,及时切断联系。若已实际受损,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尽快报警。


文章出处: 沙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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