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司法共识 寻求监督实效——荆州法检两院共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澳客下载

凝聚司法共识 寻求监督实效
——荆州法检两院共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作者: 朱静    发布时间:2022-04-08  访问次数:49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工作联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荆州市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协作配合若干工作机制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全省率先出台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指引。4月7日上午,荆州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完善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及协作配合若干机制推进会,共同做好《指引》的贯彻落实工作。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远亮,荆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山权出席会议并讲话,两级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指引》共二十条,从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司法与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三个方面展开,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重大监督案件听证、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作了细致规定。

《指引》强调,建立健全统一案件办理程序机制,检察监督意见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立案审查。人民法院收到检察监督意见案卷后及时办理,并依照法定期限作出《回复意见函》,拟不采纳检察监督意见的,承办法官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通过对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节点式”管理,推动实现检察机关的监督可预期、案件可查询、全程可追溯,确保监督效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指引》对建立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具体规定了查阅副卷的具体标准和程序。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确有需要查阅副卷内容的,在说明查阅的具体理由后,报请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批准后,亦可查阅。

此外,《指引》还对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协调化解、检执衔接机制等进行了细致规定,明确了各自的职能定位,畅通了工作衔接渠道,常态化深入推进风险防范和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判决裁定既判力。

“全市法院要树立开放性思维和1 1>2的工作理念,认真抓好《指引》的落实工作,提升法院工作质量。”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远亮表示,“要深刻认识接受检察监督的重要性,习惯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真正把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打造成为促工作、聚共识的操作指南,携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好《指引》的贯彻落实,是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荆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山权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指引》实施为契机,坚持以客观公正、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为引领,严格规范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行为,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依托该《指引》,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把检察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公正高效的司法权威,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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