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债不还使用“拖字诀” 法官快速调解促和解-澳客下载

企业欠债不还使用“拖字诀” 法官快速调解促和解

作者: 吴婷婷 黄妮娟    发布时间:2021-07-28  访问次数:477

企业经营因受疫情影响,多次拒绝原告的催讨,欠款一拖再拖,原告无可奈何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快速调解促和解。

原告某布料制品经营部与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是长期业务往来关系。2020年6月19日,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被告下欠原告印花货款8万元。被告在同日写下欠条一张,明确于2020年6月底和7月底前分别还款3万元、5万元。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仅还款3万元,剩余5万元并未支付。此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给付。2021年3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清偿货款5万元。

江陵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由于双方常有业务往来,原告已经在被告所有货款中减免了2万余元相关费用;且还款期限到期后,原告也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款项的利息。庭审中,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还钱一事需要和公司沟通。于是承办法官当即连线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化名),向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公司若拒不还钱,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如若法庭对原告合法诉求进行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相应给付义务,则会有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可能,将会对公司信誉造成极大影响,并对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张某了解情况后,后悔不已,向法庭解释因受到疫情影响,企业经营欠佳才一直拖欠,现在终于明白不能赖账不还一拖再拖,张某表示会尽快还款并承诺于2021年7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5万元欠款。

江小法的话:抱团才能取暖,携手才能共进。在该案中,由于疫情影响,原告已经做出不小的让步,而被告仍不履行合同约定,一味拖欠,实属不该。在自身企业面临还款压力时,更应积极跟对方进行沟通,告知不能如期还款的原因,以期对方理解,延长还款时间,而在企业有清偿欠款能力的时候,要积极还款,不要拖拉。人无信不立,采取赖、拖等方式,不仅会损害对方的合法利益,更会使自身企业信誉受损,影响企业征信,长此以往企业将难以健康生存、发展。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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