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桥被封心生不快 男子怒砸警车泄愤被判刑!-澳客下载

因大桥被封心生不快 男子怒砸警车泄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3-13  访问次数:431

松滋一男子因回家必经的大桥被封无法通行而心生不快,为发泄情绪怒砸路边警车,最终触犯刑法。近日,松滋法院审理了该案件,被告人肖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15346元。

2020年7月7日凌晨,被告人肖某某驾驶私家车,行至洈水镇西大线公路西斋大桥北端时,因大桥被封无法通行而心生不快,见桥旁公路边停着一辆警车,为发泄情绪,遂将车停在警车后面,从后备箱中拿出一把铁质方向盘锁,将警车的左右前大灯、前后挡风玻璃、左侧前后车窗、两侧倒车镜、车顶警灯等车身多处部位砸损后驾车离开现场。案发后,被告人肖某某家人已赔偿洈水派出所全部经济损失15346元。被告人肖某某因上述故意毁坏财物行为,于2020年7月8日被松滋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某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任意损毁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破坏财物罪想象竞合。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最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冲动是魔鬼,作为成年人要做自己情绪的掌控者,而不是被情绪带着走,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做任何事情之前要三思而后行,为自己负责也是为他人负责。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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