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赖”恶意拖欠工程款 江陵法院强制执行促和解-澳客下载

女“老赖”恶意拖欠工程款 江陵法院强制执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9-08-27  访问次数:967

“请容我再想想办法,我现在马上筹钱。”就在执行法官为其戴上手铐,打算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刚刚还态度强硬的女“老赖”瞬间乱了阵脚,紧张慌乱起来,开始积极筹款履行债务。这戏剧性的一幕,正是江陵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5年4月,被执行人杨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汤某某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汤某某为其娱乐会所进行装修。同年10月,装饰工程结束后,该会所正式开业,双方未就该工程办理验收结算。因汤某某多次讨要未果,将杨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某给付原告汤某某装修工程款51万元。杨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杨某某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汤某某向江陵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杨某某始终以没有办理结算,不能确定欠付金额及装修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等为由拒绝给付。在多次执行和解未果的情况下,8月8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杨某某拘传至法院,对其释法明理。面对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杨某某拒绝签收、态度强硬,并声称无钱可还。鉴于其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决定立即对其予以司法拘留。眼看执行法官已为自己戴上手铐,即将被送往拘留所羁押的杨某某心理防线彻底崩塌,终于明白法律的威严不容许挑战,声称马上筹钱还款,并当即联系亲友,半小时内筹齐了1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一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江陵法院没有丝毫松懈,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财产查控、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等措施震慑制裁“老赖”,力求实现惩治“老赖”全覆盖、无死角,形成了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让“老赖”无处遁形。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