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8523
荆州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提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创造“荆州经验”
近日,荆州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在市政法委召开。市中院副院长、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太平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文件和领导讲话,宣读了荆州市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方案。副市长、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吴方军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在“清积”活动中创造 “荆州经验”的新要求。
吴方军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组织开展的。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应代明同志专门作了重要批示。目前,我市已清理出执行积案5608件。各成员单位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从建设古荆州、新荆州、美荆州、大荆州的高度,深刻认识“清积”活动的重要意义,打牢思想基础,将清理执行每一起积案作为促进荆州经济社会和谐进步、建设“信用荆州”的一次具体实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打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攻坚战;要紧密协作,加强配合,务必形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合力。多管齐下,穷尽一切合法有效手段,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制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严厉查处和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将“清积”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部门联动威慑机制,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打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法院主办、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的工作格局;要周密策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通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讲究执行方式方法,积极稳妥高效地开展好此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掀起“清积”工作新高潮。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工作方法,及时全面科学总结,力争创造出 “荆州经验”;要加强监管,狠抓落实,确保“清积”取得好效果。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源头治理机制,加强执行机构、队伍建设,落实执行全方位“阳光作业”,全面执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机制,以规范的执行行为、良好的执行效果取信于民。
会议由市中院院长、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健主持。他指出,市委为全市“清积”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要求和更高目标,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清积”工作是阶段性的,但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是长期的任务。 “清积”工作的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重点、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需要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与支持,共同研究与探讨。我们要牢牢抓住中央、省委和市委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的大好机遇,立足案结事了和维护稳定,稳步推进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为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为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作出不懈努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新华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宣传部、人民银行、银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等七个成员单位就开展“清积”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