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 勤勉工作 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澳客下载

爱岗敬业 勤勉工作 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959
  梅启勇同志是我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4年参加工作,一直以来,他铭记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忠于职守,公正执法,无私奉献,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授予“全市法院十佳”和“优秀法官”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六次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并六次获奖。
 
      立场坚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法律与政治是密不可分的,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政治上必需要靠得住。梅启勇同志历来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一直是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政治理论辅导宣讲团的成员之一,做了近6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多篇学习心得;积极参加各种实践锻炼,注重在实践中丰富和提高自己。尤其在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矛盾凸显“三期”过程中,该同志认为,作为一名法官,要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认真领会和贯彻“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司法实践的方方面面、每一环节,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审判结果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法院工作才能健康发展。
 
      勤勉努力,做工作上的吃苦人。梅启勇同志出身贫苦农家,自小就养成了他坚韧不拔、艰苦朴素的好品质。1994年大学毕业通过招考进入法院,他十分珍惜。故无论是在原业大法官培训工作中,在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工作岗位,还是在荆州区法院挂职副院长锻炼期间,该同志时时严格要求自己,任劳任怨。为提高全市法院干部学历教育,为同事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该同志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不计个人得失,起早贪黑,认真办理各种学习手续,热情接送老师辅导,还动用一切人力资源,多方争取,倾心服务,每年的考试及格率达到95%。该同志还曾创造一周五次出差武汉办事的记录。1999年夏天,为及早给学员办回毕业手续,该同志冒着暴雨前往武汉办证,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他的鼻梁骨折、门牙被撞断,浑身鲜血,但他没有半点抱怨,仅住院休息一周便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由于起步早,我院的学历教育一直处于全省前列。2001年独立办案之初,他的年办案数就达60多件,2002、2003、2004年连续三年更以每年10件案件数递增,而且无一积案,无一再审,无一因工作失误引起当事人上访。2006年7月,梅启勇同志被组织派至荆州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任副院长,分管立案、宣传调研工作。他严格遵守《挂职锻炼干部行为规范》,在一年的锻炼期间,梅启勇同志组织、协调、管理等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得到了两级法院的一致好评。2007年7月因工作需要,组织上安排他到研究室工作,该同志自加压力,勇挑重担,组建学术骨干网络,畅通调研信息渠道,连续两届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司法统计、调研信息工作也跻身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刻苦钻研,做业务上的精明人。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同众多法官一样的人生历程,为梅启勇的法律生涯创造了丰富的积淀。而当他最终走上审判庭独立办案时,这种积淀为他带来了厚积薄发的工作动力与潜力。被评为荆州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官的梅启勇,是法院系统公认的“勤快人、明白人”,实、苦、快、巧是梅启勇一贯的办案风格,也是他惟一的诀窍。他知道,法官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思考和积累经验的职业。只有坚持学习,才能做业务上的佼佼者。梅启勇坚持书本、他人、实践、思考的“四学习”方法,以及他总结的“多自学、少应酬”、“多与书桌打交道,少与酒桌打交道”、“多思考研究,少聊天娱乐”建议正鼓励越来越多的同志。坚持学有所思、思有所行、行有所果。近年来,该同志连续六次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系统组织的学术论文研讨会,并六次获奖。2006年他撰写《我国再审制度改进与完善——以程序安定为视角》一文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针对审判实践中容易出现的一些不规范做法,在发现如申请执行不符合受理条件时应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对此不予受理裁定没有赋予上诉权,而有的法院却在文书中载明了上诉权的情形后,该同志及时对民诉法中的不予受理情形进行了归纳,并写下《民事裁定不予受理情形及救济途径之归纳》,发表于《中国法院网》;2008年,他针对新律师法中的一些问题,所写《律师法实施的问题预测及解决路径》一文发表于《人民法院报》理论版,收到好评。
 
      浩然正气,做廉政上的清白人。现在当事人打官司,总是迷信错位的“游戏规则”,认为找人托人、吃请送礼才是打赢官司的“保险丝”,但在梅启勇的心里,情份再大,也大不过法。该同志始终把办案现场视为廉洁奉公的考场,把这种廉洁测试做为当法官的基本准则坚持至今。梅启勇在审理一件水泥货款纠纷案时,再审申请人系一行政单位,为了能够得到照顾通过关系来找他疏通,并以送证明材料为借口在材料中夹红包一个,梅启勇坚决拒收,并耐心教育再审申请人,晓以法理。此案维持原判后,再审申请人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还有一次,梅启勇在审理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再审上诉案时,双方当事人都通过关系想请他吃饭,均被他婉言拒绝。他对原审被告反复劝导,受害者系十几岁的几个中学生,这次损害不仅给他们身体造成了伤害,而且还对他们幼小的心灵也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你们系邻居,你要想得到照顾,就得尽早支付你已承诺的医药费,以求得受害方谅解。结果,上诉人即原审被告照他的话去做了,双方庭前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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