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毒贩毒70余克 3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12月3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达72.4克,黄某某等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七年和一年七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
案情简介
2019年以来,被告人黄某某多次向被告人张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和甲基苯丙胺(冰毒)。其中2019年6月11日15时许,黄某某在荆州区某小区附近卖给张某某甲基苯丙胺片剂150颗(净重14.17克)和甲基苯丙胺(净重2.90克),张某某离开现场时被抓获,其身上被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净重共计24.61克。当日黄某某被抓获时,其身上被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2包(净重21.90克)、甲基苯丙胺1包(净重4.65克),其位于荆州区某租住屋内被查获甲基苯丙胺2包(净重0.52克),其位于荆州区某街自零小区租住屋内被查获甲基苯丙胺1包(净重7.49克)、氯胺酮晶体1包(净重0.50克)。
2019年5月以来,被告人吴某某多次向胡某、湛某等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2019年6月5日,吴某某被抓获时,其身上被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24包(净重5.04克)、甲基苯丙胺27包(净重7.74克)。
荆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吴某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黄某某、吴某某、张某某均应予处罚。被告人黄某某贩卖毒品被抓获,从其住所及身上查获的毒品,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被告人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有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吴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没收扣押在案的甲基苯丙胺片剂、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晶体及作案用手机5部、电子秤、赃款现金15500元。
法官提醒
毒品,危害健康,传播疾病,残害家庭,诱发各类违法犯罪,酿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但社会中却仍然有人铤而走险贩卖毒品、持有毒品、吸食毒品。所谓一入毒门深似海,该案中,三被告人因贩毒持毒吸毒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既是对贩毒持毒吸毒的有力打击,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警醒。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毒品害人害己,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每个人都应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增强防毒拒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珍爱生命,拥抱清净无毒和谐社会。
法律释明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